2004年10月19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七版:前沿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农村义务教育要纳入公共财政
王阿敏

  国务委员陈至立10月15日至16日在河南省考察工作时强调,要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,站在实践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维护广大农民利益的高度,切实加强农村义务教育,保证广大农民子女上好学。
  陈至立强调,加强义务教育,一要把义务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,纳入议事日程,切实加以重视;二要加大投入,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纳入公共财政,把学校建设列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领域,切实做到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的增长;三要加强学校管理,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切实提高教育质量;四要大力发展远程教育,积极探索多种方式,使优质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共享;五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,保证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成才;六要注意研究税费改革中农村义务教育出现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各地要因地制宜,深化改革,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和途径。(王阿敏)